郝民生 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主任
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民族、宗教、法制等工作相关材料的组织起草、审核把关和分管副主席的政务事务服务。
3、负责本委会议、视察、调研等各类活动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
4、负责本学习组委员的学习工作。
5、负责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等界别委员的联系,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
6、负责本委宣传工作。
7、负责本委与各级政协对口部门的协调联系、业务指导和交流联谊工作。
8、负责本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核管理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