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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17-09-01 15:34:10   来源:商洛政协   作者:市政协调研 编辑:谢晓娟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平安的基础性工程,是经济发展、事业进步的根本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掌握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准确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和主席会议要求,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组织12名政协委员,在夏启宗副主席带领下,于6月份深入基层镇(办)、社区、学校、单位、公安派出所、检查站等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在市公安局召开了对口协商座谈会,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委员们进行了议政建言。现将调研协商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近年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根本要求,立足于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全局性工作精心部署、认真谋划,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精心指导、积极支持,市公安局集中精力、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全力落实,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治安掌控能力不断增强,为“三个商洛”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完善机制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大力重视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全局性工作来抓,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为统筹工作落实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及时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党委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公安机关主力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思路和办法,为推进工作落实提供了基本遵循。市公安局制定印发了《商洛市公安机关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做到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四明确。并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作为2017年十大重点之一,制定了《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实施细则》,分解任务、具体标准、明确要求、定期交账、全面推进。
  2、创新特点抓落实。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市县公安机关准确领会上级要求,科学分析未来发展趋势,立足商洛地域广阔、基础条件较差、财力薄弱的现实条件,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设计,在突出软实力提升和精细化管理上寻求突破。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依据各县(区)的实际情况,突出“一县一品”理念,创造商洛特色。商州区积极完善网络化下巡防工作机制,围绕震慑犯罪、抓获现行、盘查嫌疑、服务群众、接警出警五个关键环节,开展“百名巡警进千家店铺”治安联防活动,开展夜间巡查,发放商州巡特警温馨提示卡和不安全漏洞通知书,增强打击力度、提升巡防能力;洛南县创新基层调解工作思路,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调委会治保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了镇(办)村(社区)调解组织,对1479名调解员实行等级化管理;丹凤县创新社区警务新模式,为23个社区和10个农村中心警务室配备了33名专职民警,并兼任社区副主任,县财政为每个警务室每年拨付经费5000元;商南县、山阳县重点突出省际一级公安检查站建设,建成沪陕高速商南赤地、福银高速山阳漫川两个一级公安检查站,配备了警力和设施设备;镇安县强化视频网监控网络建设;柞水县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模式,实现了三层(严管层、普管层、一般层)和一化(信息化)的网络化管理。
  3、突出能力提升抓落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紧跟上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注重能力提升,增强应对效率,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一是注重维护稳定能力提升。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社会稳定和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从队伍建设抓起,锻造过硬作风,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完成了“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全国“两会”,历届秦岭生态旅游节等系列大型活动安保和中央领导来商视察警卫任务。及时、果断、妥善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西街拆迁、宁西铁路复线阻工、山阳8˙12山体滑坡等重大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多次受到省公安厅通报嘉奖,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治安大局。二是注重严打整治能力提升。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培养善打硬仗、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的战斗作风,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和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地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近三年,全市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6%、破案率上升13%、八类案件侦破率达到84%以上,2016年公众对公安系统的满意率同比上升8.28个百分点;23项工作受到省、市表彰,特别是“鹏鑫非法集资案、洛南系列粮食被盗案、商南网络贩枪案、山阳系列发放助学金诈骗案、丹凤10˙5金店被盗案”的成功侦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三是注重治安管控能力提升。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实施分层控制,分类管理,做到全方位、立体化,有效增强了打击和防范的精准度。2016年全市共受理治安案件6208起,查处5874起,交警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2万起,酒驾1268起。山阳农村道路交通“两站两员”工作受到省上肯定,丹凤、柞水政府专职消防队建成投勤,全市消防工作和火灾形式实现“双稳定”,省政府消防考核,我市荣获第二名的好成绩。四是注重服务社会能力提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建好平台、健全制度、擦亮窗口,服务群众,保障发展。市公安局“互联网+警务”、商南“创新推进窗口服务一体化”等四项改革创新被省上公安厅推广,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全面实施,方便了群众,提升了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仍存在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高。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统一,工作合力仍需加强。个别县(区)和部门党政领导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站位不高,工作支持不够,部门联动配合不够有力。
  2、经费短缺。由于财政困难,财力支持不够,公共视频监控建设欠账较大,2013年建成了1600个视频管控点改造升级无法实施,新增的4999个视频管控点预算资金3500万元仍未落实,各部门、行业自行建设的3543个管控点接入公安平台需要资金2125万元。市、县两级巡特警装备需要资金973.3万元。
  3、警力不足。全市现有警力两2198人(含交警254人),占总人口的万分之八点七,低于全国万分之十三,全省万分之十一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专职协警人员招录工作滞后,除商州完成254人,丹凤完成150人外,其余各县(区)均未组织实施。
  4、宣传不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挖掘。
  三、工作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为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供组织保障。平安建设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需要在思想认识层面高度重视,尤其需要提高各级党政一把手的思想认识,真正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强化责任、抓紧推进。同时,要统一各部门、各单位、各团体、各企业负责人的思想认识,明确体系建设中的协同主体责任,真正形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
  2、强化顶层设计,为建设科学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供遵循。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依照中省要求,立足商洛实际,着眼于未来发展需要,准确定位,科学判断,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重点项目,统一技术标准,确定顶层设计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所需达到的主要目标,使规划和标准成为各类联动主体参与社会防控行为的准则和指南。要注重科学、高效、管用的规划设计,根据人口密度,治安状况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学划分区域,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和日常管理,建设社会层面治安防控网;加强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落实法人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建设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坚持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治安力量下沉,做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建设镇村治安防控网;按照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控网,织密网络,筑牢网底,实现市、县、镇、村防控网络全覆盖。
  3、完善运行机制,为确保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实效提供制度支持。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加强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分析预测,对重点领域研判分析,提升有效应对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健全实战指挥机制,按照人员权威、信息权威、职责权力的要求,加强指挥中心、紧急警务活动统筹协调功能,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强化工作联动,增强打击管控工作合力。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原则,积极搭建区域协作平台,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增强防控实效。
  4、加大支持力度,为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水平提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要求,重视支持、安排部署、督促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市、县两级要在资金支持上予以重视,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好监控网络建设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科学编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多渠道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以保障建设、装备所需。编办、人事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编制,尽快启动并组织好协警招录工作,解决好公安机关专项编制不足和人员短缺问题。
  5、加强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党委统筹、政府负责、部门落实”的原则,统筹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社会治安防控主体意识,为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各团体、各企业立足各自行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创新方式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素质提升、文明教育、诚信建设等活动,有效地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文明素质、诚信理念,努力改善社会软环境,打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形成“公安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人人支持”的工作格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事业发展,助推“三个商洛”建设。
                                                                                          (执笔:郝民生 屈生慧 陈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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