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政协委员,既是崇高的政治荣誉,也是神圣的使命担当,更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作为政协委员,只有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作用,才能无愧于政协委员的荣誉称号。新时期对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提出了更高的历史使命。我们不仅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更要有朝气逢勃的创新精神,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努力做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社会矛盾的调解员和各界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作为一名来自新社会阶层的市政协委员,如何将律师工作与政协委员履职相结合,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担当。
一、做一名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市政协委员,要为依法治市建言献策。两千多年前,管仲就说,治不尽理,则疏远微贱者无所告诉;事不尽应,则功利不尽举。当前,随着我市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需要不断提升。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建设、全域旅游、民营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都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市政协委员,应当倍加珍惜荣誉,不辱使命,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我们要着眼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法治能力建设方面,提出具体法律意见,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对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和收集社情民意,为市委、市政府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言献策,树立市政协委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影响和地位,为政协组织的发展增添光彩。
二、做一名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市政协委员,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汉代政论家王充在《论衡》中说过,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人民政协的根基在人民。作为市政协委员,要全力协助市委市政府,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活血化瘀的工作,多做减少阻力、增添动力、形成合力的工作,多做减少杂音、增强和声、形成合唱的工作。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多传播社会正能量,传播“商洛好声音”,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舆情信息多做正面解释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努力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普及法律活动,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引导人们群众依法维权。还要多倾听和传递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实现人民群众意愿的最大公约数,真正做到“位卑未敢忘忧国”。
三、做一名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市政协委员,要为政协民主监督提供法律服务。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底线是法律,根本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回应群众关切、反映群众诉求。作为市政协委员,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自觉服从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履职为民,紧扣群众期待、社会关注的教育、医疗、环境、城市管理等工作开展民主监督,真实反映群众呼声,正视呼应各界群众关切,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地生根。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负其责。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会议、视察、调研等活动,知难而进,勇挑重担,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社会矛盾不回避,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坚守社会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面对群众的合法合理的诉求,要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同时,要根据不同内容,不同对象,用创新的方式,用我们的聪明才智做好政协各项履职工作。
我深信,为了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只要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做一名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市政协委员,一定大可作为,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