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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商洛的建议
更新时间:2015-12-02 16:53:14   来源:商洛政协网   作者:刘成华 编辑:寇静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在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扎实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领导干部自身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未能正确理解依法行政工作内涵和作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习惯依靠老经验、老做法,“人治重于法治”的执政理念还普遍存在。
  2、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领域无法可依,有的领域法规未能适时修订,有的领域配套法规没有及时跟上,有些法规之间衔接不够,有些法规可操作性不够强,有些行政立法和规则制定尚未完全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导致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3、法治队伍建设还没有受到足够重视。一是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仅是挂牌机构,镇(办)政府未设立专门法制机构,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尚不平衡。二是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少,镇(办)未配备专职人员,法制工作力量亟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热情不高等问题仍很突出,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4、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不够。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惩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案不查、有错不究的问题依然存在。
  为此建议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政府法制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要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行政执法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关乎政府形象。要把好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害群之马”,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把政府不该管的事务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五要强化保障,认真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认真研究解决在机构改革、车辆改革中,影响依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有些执法部门合并后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车辆改革后,执法执勤车辆不能满足正常执法办案的问题;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专业人员不足,部门执法人员没有执法津贴的问题,真正为推进依法行政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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