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点建议:
2015年9月陕政办发〔2015〕8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商政发〔2015〕1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明确的,但至今还没有见诸行动,因此我认为新医改强基层,核心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关键在政策落实”。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给人才打造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特别是切实重视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每个中心卫生院最少建成内、外、妇产、儿、中医、急诊、全科医学等七个临床科室和超声、检验、影像三个医技科室,在每个县选择交通便利辐射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建设成区域医疗中心,切实发挥集中优势资源的作用。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尽快解决基层缺人这一最迫切最紧要的现实问题,为提升基本服务能力奠定基础。一方面利用省上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生的政策,不受限制的敞开引进一切愿意到山区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另一方面启动镇卫生院专项招人计划,有计划的在3~5年内补齐缺员和10年内预计将退休人员。
3、建立具有吸引力的基层留人政策。包括诱人的基层津贴,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晋升制度,公开透明有序的基层优秀人才流动通道。有效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而不是强制手段来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基层的人才问题。
4、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对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业务水平较高群众反映较好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乡村医生,可以经过考试选聘一定数量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而且要形成制度,也就是“优转”。
5、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建议政府要积极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龄达到60周岁的,继续按照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发放养老补助,并按规定予以递增,原则上不再聘用。确因岗位后继无人需要继续留用的,在办理退出手续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返聘,实行一年一聘。解决老而不能退问题。
6、建立乡村医生后续补充机制。依托市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一批作为乡村医生的后备力量,实行村来村去。为实现严进劣汰打基础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