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涉及面广、周期较长、申报推荐环节多、考核验收标准严,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我市在省卫复审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同保障有力;培养锻炼了一支懂业务、会指导的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队伍;与省卫计委、省爱卫会和一大批评审专家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创卫工作的良好氛围,创建具有一定的条件。但客观地讲,创建国卫,我们还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们的城市建设起步晚、基础差、欠账多,城市管理水平还不高,数字化程度低;二是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弹性更小,创建工作难度加大;三是市民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文明、卫生、健康的生产生活习惯尚未完全形成。四是市、区财政困难,创建资金压力大。
为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如期进行,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目标,迅速启动,加快创建国卫步伐。一是尽快明确创建时间。鉴于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建议我市从2016年启动创建活动,通过3~4年的努力,争取在2018年底申请省爱卫会推荐,2019年底前通过国家爱卫会暗访、验收和命名;二是积极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商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夯实任务,建立强有力的创卫工作推进体系;三是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创建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的强大舆论氛围;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卫的实践中来,养成崇尚文明、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的行为习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二、提早动手,整合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创建资金投入。市、区财政每年要列出创建国卫专项经费,保障创卫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各部门、中省属驻商单位都要围绕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积极争取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如期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二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整合资源、捆绑项目,重点完成农贸市场、屠宰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等创建建设项目,加快城市污水管网铺设。三是着力解决难点问题。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厕所、便民市场、餐饮市场、活禽销售市场、城区停车场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背街小巷、“六小”行业、“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建设与管理。四是处理好各方关系。加强国卫创建工作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之间的协作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高规格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二是成立协调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创卫办,抽调强有力的人员参与;三是设立专项工作组,对照国卫标准,结合我市实际,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四是分级成立机构,全市各级各部门分级成立工作机构,党政一把手为创国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直接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机制。五是落实创建责任。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写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商州区和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做好创建国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合力推动创卫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在较短时间内(1—2年内)将商洛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