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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步伐
更新时间:2015-01-30 10:42:11   来源:商洛政协网   作者:闫青海 编辑:唐俊峰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不动摇,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了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体系,创造了在全国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商洛模式”,2012年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国家第一批共伴生矿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商洛成为全省首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城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商洛取得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保持绿水青山的双赢。但在实践过程中,特别是在创建国、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进程中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循环经济理念尚未普及,认识仍需提高 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循环经济专业知识还不够普及;二是循环发展不够平衡,短板仍需弥补。全市循环工业发展成效明显,循环农业、循环服务业和循环社会建设步伐相对滞后;三是配套政策尚未健全,合力仍需凝聚。 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产业、投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配套政策尚未健全;四是发展载体尚显单一,平台仍需拓展。全市农业和旅游等产业循环发展的园区化程度不高,园区承载能力不强,循环规模小,产业链条短,总体水平不高;五是发展规划尚不完善,引领仍需加强。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尚未正式出台,循环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循环社会建设等专业规划和县区区域性规划还不完善;六是科技支撑力量单薄,协作仍需紧密。目前我市科技、人才等支持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的力量还很单薄,加强技术协作十分紧迫。这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制约着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进程,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和研究解决。为此建议:

一、抓宣传普及,提高思想认识。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方针。加快循环经济知识普及、加强循环经济典型宣传是提高思想认识的重要途径。一是明确宣传普及内容,将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循环经济专业知识、循环经济典型经验等作为宣传普及的主要内容。 二是明确宣传普及重点,将各级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作为宣传普及重点对象,进而普及到社会公众。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等多种途径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经验;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加强干部培训;利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课堂普及循环经济知识。 通过抓宣传普及,使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充分凝聚循环发展共识,营造循环发展氛围。

二、抓规划编制,强化规划指导。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已初见成效,但仍属起步阶段;已有局部实践,但还缺乏整体推进; 已有自发实践, 但还缺乏规划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之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结合我市实际,应加快编制出台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循环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循环产业发展规划和循环社会建设规划,强化规划对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

三、抓园区建设,突出师范引导。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相结合,因地制宜、示范引导、推广普及相结合的推进思路,根据全市各县区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等状况,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各县区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配套、服务优良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积极参与国家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建设加快发展。

四、抓科技应用,增强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商洛材料研究院等现有科研机构的作用,强化科学技术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撑作用。一是加快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装备。二是加强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开发、回收利用、废物资源化利用、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零排放”等关键技术和装备产业化示范。 三是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四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五、抓政策配套,凝聚强大合力。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相关产业政策,进一步把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准入门槛,鼓励和保障发展循环型产业。二是将循环经济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源循环利用管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三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中的作用。四是依法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建设,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 五是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六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循环型企业、 项目给予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

六、抓监督考核,彰显推动决心。《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负总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状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主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一是建议统计部门尽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健全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 二是建议发改部门会同统计、环保等部门尽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建议市委考核办将循环经济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以此为手段,加大我市循环经济推进力度,加快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步伐,努力提升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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