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商洛建设”专题调研综述
市政协副主席 周青海
市政协副主席 周青海
一、调研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法治商洛建设进程,按照市政协2015年工作安排,经主席会议研究,由我牵头,市政协民宗法委具体组织实施,围绕我市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商洛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活动采取专题调研组与相关部门调研相结合,实地调研与对口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共16人,于9月7日至8日,赴丹凤县、商南县实地调研,察看了10个工作点,并在丹凤、商南两县分别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了两县政府的有关情况汇报,进行了座谈讨论。在此基础上,于9月9日,召开了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等10个部门负责同志和调研组成员参加的对口协商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这次调研,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王甲训主席多次主持召开主席会议,专题研究调研主题,明确调研重点,审议相关材料。丹凤县、商南县、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给予了大力支持,确保了整个调研活动有序开展。在调研协商过程中,收集了12份座谈通报材料,形成了8份主题明确、质量较高的委员发言材料,为市政协三届十六次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工作
(一)做法与成效
1、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部署扎实到位。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机构,扎实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督促检查,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坚持把依法行政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了重点任务的完成。各县区政府也普遍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镇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升了全市创建工作水平,有效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2、注重宣传培训,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各级各部门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每年制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办“依法行政大家谈”栏目、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和“三个清单”等专题讲座,对于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全市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2300余期次,参训人员达35800余人次。同时,结合“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公务员普法考试等活动,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3、坚持依法决策,行政行为逐步规范。一是市政府出台《商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实行风险评估,规范了政府决策行为。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办理政府复议诉讼案件、审查政府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等法律事务,促进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厘清了行政执法依据,实现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出台了《商洛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15项具体措施,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制定了《商洛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规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年都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4、推进简政放权,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规范、廉洁、勤政、便民、高效”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7项、下放管理层级38项。并在全市建立“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行政许可办理机制,推行“一厅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提高了行政许可效率和行政服务效能。
5、强化制度建设,行政监督明显加强。市政府先后出台、修订了规范性文件63件,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两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各种文件397件,审核规范性文件179件,备案177件。丹凤县政府探索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前置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审查等十项制度,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同时,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依法化解矛盾,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县区政府依法加强社会治理,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依法保障改善民生;政府法制机构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审查处理各类涉法问题,化解行政执法争议,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商南县探索建立的依法治访、诉访分离信访工作机制,在全省依法治访工作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
(二)问题及困难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观意识不强,思想上仍然存在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思维缺失的问题,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习惯于行政命令和凭经验办事,存在盲目决策、违法决策,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与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工作进展还不平衡。纵向看,市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府工作开展相对较好,县区政府部门和镇(办)工作相对薄弱;横向看,个别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安排部署不周、工作内容不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
三是行政执法不够严格。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甚至有的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仍然在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不愿担责、不敢碰硬,导致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得力,造成一些社会问题不断累积。如城市管理、交通管理、乱占乱建、食品安全等问题相对较为突出。有的执法人员执法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甚至粗暴,程序性不强,人性化不够。加之,行政执法与党政纪、刑事责任追究衔接不够,过错责任追究难以落实,弱化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是执法机制尚不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责任不够明确,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面还存在缺位、不到位的问题。综合执法机制建设滞后,部门之间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推诿、执法力量分散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政府机构改革、镇办机构合并后出现的执法难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规范。少数规章还存在操作性不强、适应性不足的问题;政府立法后评估成果还没有得到有效运用。
五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还不够健全。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挂靠在政府办公室,镇(办)政府未设立专门法制机构,部门内设法制机构的较少。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偏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法制职责不相适应,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镇(办)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管辖范围大、保障不力,缺少执法装备和经费,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干部。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带头依法办事,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同时,要把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深化普法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推进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制定和落实行政机关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形式,推进“法律六进”,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努力营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提升执法能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决策权限、程序和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度,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要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四)强化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健全行政行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杜绝未经法定程序随意改变政策、违法执行决定等现象。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建议,改进执法工作。探索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强化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专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违法决策、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和行政不作为的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
(五)加快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合理设置执法机构,科学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注意解决政府机构改革后执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效能。不断学习借鉴外地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和信访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治政府形象。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着力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基层站所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好“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案件审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等制度,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树立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商洛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