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 雷雨
2013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依法决策、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为重点,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埋头苦干,克难攻坚,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审查、发布,按时报备、及时清理、有效执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机制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赢得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两年多来,我市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受到省政府表彰;市政府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并授予奖牌;镇安县、丹凤县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丹凤县政府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受到省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的表彰。目前,从进展情况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正在全面、深入、持续、扎实地推进,力争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小康目标。
一、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我市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作为政府工作重点,明确思路目标,确定创建标准,强化任务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县区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创建工作。二是做好动员部署。召开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安排落实创建任务,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三是组织开展检查。市政府先后两次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工作开展。四是推行依法行政考核。我市连续7年将依法行政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通过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终总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五是组织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政府先后命名了镇安县、丹凤县、山阳县为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等16个部门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各县区政府也普遍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镇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命名依法行政示范镇39个、示范单位90个,通过树立样板,抓点带面,整体推进,提升了全市创建工作水平。
(二)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市政府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每年制定领导学法计划,政府常务会议先后集体学习了《行政强制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知识;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王麟教授对全市政府系统科级以上干部作了《行政诉讼法》和“三个清单”专题辅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开展集体学法540余次,参加学习10800余人次;全市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2300余期次,参加培训35800余人次,增强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了运用法治方式促进发展的能力。2014年以来,商南县围绕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依托“商南大讲堂”举办法治培训50场次,培训干部6000余人。
(三)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编办分别组织对市级第五批、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7项、下放管理层级38项,占总数的25.3%。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化办理证照”并联审批新机制,推进“三证合一”及市场主体简易退市改革,去年以来,全市市场主体增长1.3万户,同比增长43%,高出全省8个百分点;企业净增长107%,激发了创业创新的活力。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精简瘦身、推行清单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巩固拓展“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成果,不断提升文件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立项管理。每年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增强制度建设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推行“三统一”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和跟踪落实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市、县区、镇(办)政府及部门全部实行了“三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审查备案。两年多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各种文件397件,审核规范性文件179件,备案177件,退回处理2件。四是开展实施后评估。市政府法制办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实施满两年的17件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评估,对7件文件予以废止和修改,提高了文件质量和实施效果。丹凤县政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前置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审查、社会公众异议审查、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实施后评估、统计报告和检查通报等十项制度,在省政府召开的法制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五)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一是建立重大决策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7项制度,明确了政府重大决策应当履行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市国土局完善重大决策制度,规范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及程序,邀请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参与重大事项研究论证,局长亲自出庭应诉重大案件,被国土资源部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经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提名,我市各级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84人,部门聘请法律顾问76人,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审查政府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等法律事务594件,提出法律审查意见1198条、解答法律咨询1429件。镇安县政府及部门、镇(办)政府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提高了依法管理水平。三是推行政府合同法制审查制度。出台了《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全市政府合同统一由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备案,防止政府合同违法,两年多来,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政府合同协议215份,备案211份,不予备案4份。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市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诉讼错案率从2012年的16%下降到2014年的8.91%,在全国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重特大违法行政案件。一是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经过认真清理,确认市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43个,县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246个,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5690人。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经过组织实施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7070个、19005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解决“同案不同罚”的问题。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执法程序、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15项具体措施,确保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四是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两年多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80余次,评查案卷31500余件,优秀卷、合格卷达95%以上。市林业局连续三年获得“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第一名”,受到省林业厅表彰。五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两年多来,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41件;受理行政调解申请5379件,调解成功5056件,成功率达94%。市质监局在本系统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向管理相对人宣传法律,以理服人,避免发生执法争议,办理案件86件。
(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各级政府及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采取报告工作、评议视察、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发现改进工作不足。我市聘请依法行政监督员31名,特邀监督员30名,其中政协委员15名,提出意见建议38条,已整改36条;办理政协提案596件。市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政府文件1567份,政府信息55935条,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就业、教育、医疗、社保、棚改、移民搬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及时惩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4年,全市实施行政问责31件20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一些干部缺少法治思维。有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缺少合法性思维,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制度建设不完备。从实际工作来看,适应我市发展的一些制度尚未建立;建立的一些制度,照抄照搬的内容较多,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政府制定的一些规划、产业政策、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未能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有的内容相互矛盾。
(三)行政执法不严格。综合行政执法依据不足,工作推进缓慢。行政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仍然存在。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人员编制少,缺少执法车辆、装备和经费保障。
(四)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市、县区、镇(办)纵向来看,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呈逐级递减的态势,市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府工作开展相对较好,而县区政府部门和镇(办)工作相对薄弱;从政府、部门横向来看,对依法行政重视不够、工作内容不全面、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较为普遍。
(五)政府法制工作力量薄弱。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是挂牌机构,镇(办)政府未设立专门法制机构,部门设立法制机构的较少;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编制少,分别为3-6人,镇(办)政府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财务不独立,办案人员没有津贴。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承接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及省、市分配的牵头任务56项、参与任务91项,但工作力量严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为了解决目前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培育法治思维上下功夫。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淡薄的问题,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强化考试考核,培养干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二)在制度建设上补短板。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为切入点,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坚持公正执法,使每个行政执法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降低行政案件的错案率、败诉率。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增加人员经费,解决车辆装备,做好人员培养、选拔、使用、交流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继续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达到示范标准的单位,及时予以命名;对已经命名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等问题,撤销命名。采取专项督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后进单位改进工作,促进全市工作均衡发展。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解决财务经费和办案人员待遇等问题,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