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着力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对精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引导推广,努力在全市营造精准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考核,完善工作机制。由全市各级扶贫部门牵头,以定期形式强化督查、评比、通报、考核、问责工作力度,真正核实各包扶单位一把手的包抓责任,充分发挥各牵头单位、包村部门、镇村组织的作用,形成拳头和工作合力,做到扶贫扶到刀刃上,实现扶真贫,真扶贫。“双包双促”扶贫工作目的是让扶贫工作对象得到实惠,提高致富技能,提升造血能力,考核中不应只追求表面的修了多少路、硬化、亮化、美化了多少环境。不对建档立卡后的农户进行每年脱贫户数人数作硬性规定,对在册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对因病因灾和其他原因致贫的农户,及时的列入贫困户电子档案,对已真正脱贫的农户准确核减。
三是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精准扶贫工作,群众是实施和受益的主体,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脱贫致富、建设美好家园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他们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同时,深入了解群众的意愿与期待,顺应群众的期盼和关切。每年开展一次调查问卷,深入到扶贫对象和贫困群体中去,弄清扶贫对象的所需所求,从当地的客观实际出发,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着手,从基础设施、转移就业、社会保障、种植养殖等方面优先排列群众的帮扶需求。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涉及扶贫技能培训的学校、机构开设的课程提出建议和意见,使其设法开设顺应社会和市场需求的专业,让扶贫对象接受到实实在在的谋生技能培训。
四是成立统一领导机构,整合协调项目资金。抽调由各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的全市精准扶贫办公室,来统一领导、管理、协调日常包扶工作有关事宜;并把全市各部门用于包扶工作的项目资金、资源,统一整合调配使用,发挥资金资源的倍增效益、聚合效益,避免全市包扶工作的不平衡现象,着力推进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有序迈进。
五是加强基层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参照基层司法所、药检所机构设置,将镇办扶贫机构明确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按照现有镇办扶贫机构编制,对镇办在编在岗扶贫工作人员进行摸底,对空编空岗,及时进行招录、调配补充,充实基层扶贫机构力量。
六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建议市县区全面落实《商洛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商办字[2014]63号)要求,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的比例设立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扶贫攻坚。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建议为1000万元左右,县区为500万元左右。同时,落实县区资源整合主体责任,按照纵横“打捆”、“拼盘”、“合并”等方式,整合使用涉农资金,逐村落实产业发展资金,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建议金融部门,总结推广镇安、商南金融扶贫经验,加大信贷资金对扶贫攻坚的支持力度。
七是增加扶贫工作经费。建议市县财政部门,根据新形势下扶贫部门承担的新工作、新任务,适当增加工作经费,改善办公设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满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提案者:农工党商洛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