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实现同步脱贫摘帽目标,根据市政协2017年度工作安排,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组织委员调研组,由市政协副主席夏启宗同志带队,于2017年8月份,就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镇安县西口回族镇安业清真产业园、岭沟产业示范基地、茅坪回族镇扶贫搬迁安置点、茅坪村产业示范基地和柞水县颐和农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红岩寺镇兰家湾壮族居住区,实地察看,听取介绍,详细了解了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情况,并分别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了镇安县、柞水县和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情况通报,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成效
商洛是多民族杂居地区,全市共有少数民族27个1.3万余人,占全市人口的0.52%。少数民族聚居区有镇安县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回族人口2200余户8800余人,占全省民族镇总数的三分之二;少数民族聚居村有22个,占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的22%。截止2016年底,全市有少数民族贫困人口629户、2209人,占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的18%。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精准施策,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支持,组织推进有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将民族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市、县、镇、村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定期研究部署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扶持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少数民族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商洛市民族聚居镇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方案》、《商洛市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镇安县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安业清真品牌建设规划》,编制了《镇安县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个回族镇和16个民族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方案》、《2016-2019年脱贫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和方案,明确了政策措施和责任分工,并制定了产业脱贫、搬迁脱贫、生态脱贫、教育脱贫、健康脱贫、社会兜底脱贫等专项实施方案,同时确定6名县级领导包抓两个回族镇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抽调22个县直部门,派驻16名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确定190多名包扶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全力抓好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落实。柞水、山阳等县将少数民族工作重点放在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和改善居住条件上,加大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力度,有力促进了民族政策的落实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注重发展产业,脱贫成效明显。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在民族镇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新修茅坪、青树等5个回族聚居村河堤6处,保护农田187亩,提升了农业生产能力。按照“稳粮、扩经、优果、强牧、劳务”产业发展思路,发展特色产业促农增收。做大做强“安业清真”品牌,在西口回族镇程家川建成了“安业清真”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当地和西安、宝鸡等大中城市发展“安业清真”餐饮店600余家,带动民族地区愈万人就业,年实现劳务收入超亿元。建成2个标准化清真屠宰场和牛羊交易市场,大力培育牛羊、核桃、板栗、魔芋、华山松、红豆杉、中药材、脱毒洋芋、山野菜等高山农特产业,目前,已发展蛋鸡养殖5万羽、水产养殖100亩、高山蔬菜基地200亩,培养龙头企业2个、产业示范村5个、特色产业合作社35个,建成养牛基地3个、养羊基地6个、养鸡基地11个,发展核桃园8000亩、板栗园5000亩、金银花4000亩、魔芋2000亩,建成生态养鱼100亩、贡米基地100亩,实现了贫困群众就地增收致富。截止2016年底,西口、茅坪回族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8170元、8173元。柞水、山阳等县,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目前,初步形成了以中药材种植、农牧养殖和个体经营、劳务输出等为主的多种经营模式,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路子越来越宽。
(三)投入力度加大,基础条件改善。近年来,市县把帮扶资金和重点项目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不断加大对民族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持续实施了改善生产生活、交通电力条件和农业综合开发、移民搬迁、人畜饮水等项目,着力改善少数民族居住区生产生活条件。市上和镇安县先后在2个回族镇和16个民族村实施民生项目66个,总投资达8000多万元,建成过境公路及民族大道6.2公里,新建通村公路22公里,拓宽硬化通村路34.8公里,新修产业路7.8公里,加宽改造公路10.1公里;新建供水站2座,新修水窖18处,铺设引水管道18公里,解决了茅坪、西口2个集镇和安岭、红旗等13个回族聚居村2260户、6016人的饮水困难。加快西口、茅坪2个回族镇建设,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2个,在茅坪集镇新修滨河大道1100米,硬化街道13656平方米;在西口集镇新修河堤12.5公里,拓宽改造街道3公里,集镇规模分别达到2.5和1.5平方公里。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使茅坪、西口镇1087户、4574名回族群众从高寒边远山区搬迁到集镇居住;实施危房改造192户,目前已竣工123户。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8万元,分别对山阳县漫川关镇回族群众、柞水县红岩寺镇兰家湾壮族群众的村容村居进行改造,民族地区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实现了水、电、路、视、讯“五通”,改变了过去交通滞后、信息闭塞、基础条件差的状况,村容村貌、居住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落实了健康扶贫、城乡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惠民政策,并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社会保障事业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发展基础条件薄弱。少数民族镇村地处偏远高海拔山区,现有的贫困群众分布在自然灾害多、基础设施薄弱的连片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差,抵御灾害能力较弱,承载能力较差,财政自给率不足,脱贫基础不牢固,交通、饮水、上学、就医、通讯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当地群众,脱贫任务依然艰巨。二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由于立地条件差,资源缺乏,经济发展缓慢,少数民族地区在产业结构方面,传统产业所占比重仍然较大,新兴、现代农业较少,特色产业总量规模小,脱贫无后劲,规模效益没有充分显现,带动群众增收依然困难。同时,农村青壮强劳力多数都外出打工,有的整户外出,留下来的大多是妇女、儿童、老人,劳动能力不足,产业持续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内生动力有待增强。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对脱贫主动参与意识不高,自身发展思路不清晰,动力不足;部分贫困户发展缺计划、缺技术、缺资金,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政府的帮扶,自我发展能力较差。加之贫困人口脱贫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受大病、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返贫压力较大。四是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市县相关部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的合力还没有真正形成,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有的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争取的中央财政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市县财政配套还不够到位,影响了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民族宗教部门力量相对薄弱,抓精准脱贫工作尚且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政策。做好少数民族精准脱贫工作是推动改革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完善规划,制定措施,解决问题,推进落实,尤其是要把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和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洛市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在政策扶持、财政预算、资金配套、项目建设上予以倾斜,加强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提高民族地区农村低保的人口覆盖面,加大贫困人口的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全面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
(二)狠抓环境改善,夯实脱贫基础。坚持从财力、物力和人力方面倾斜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用好扶贫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整合住建、交通、土地、水利、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民族地区水利、土地整治、道路交通、农村电力、通讯信息、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气、房、环境整治到户。改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提升民族地区人居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实施改房、改厕、改厨、改圈和建沼气池、建绿色庭院、建绿色产业生态扶贫工程。把“特色村镇”、“美丽乡村”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民族地区危房提升改造结合起来,改变村容村貌、环境卫生,不断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夯实脱贫致富基础。
(三)加快发展产业,促农增收致富。进一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加强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以“三变”改革为契机,根据各地的资源条件,打造一村一品,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支柱产业,使贫困户有脱贫项目,有致富门路,有稳定的增收来源。要立足地域和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林果种植、畜牧养殖等主导产业,壮大少数民族地区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要突出民族特色优势,搞好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做好“生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做大做强“安业清真”产业品牌,深入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农村市场供应、生产与销售,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体系,为民族地区群众建立稳定的增收来源。要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优势,大力发展民俗生态旅游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和劳动力转移作为治本措施来抓,有效地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贫困农户增收致富。同时,产业发展中要注意环境保护工作,在种养业中,政府要跟进服务,防控治理污染,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
(四)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群众理念,把民族地区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作为开展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激发各级干部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热情,激发社会大众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打破传统“单打一”的方式,克服孤立地就扶贫论扶贫、就扶贫抓扶贫的观念和作法,实施综合性一体化扶贫,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行业主帮、社会主动、群众主体的治贫方式,形成扶贫合力。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各级干部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扶贫开发政策,让少数民族群众学好政策、用好政策,并坚持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坚定战胜贫穷、改变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
(五)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扶贫实效。一是建立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特别是建立扶贫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扶贫措施的实施,最大限度地挖掘、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有效推进少数民族精准扶贫。二是建立包抓扶贫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双包双促”驻村扶贫制度,继续坚持省、市、县对口支援的做法,协调落实市、县部门包扶少数民族镇村;调整充实民族宗教部门力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三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将项目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村倾斜,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夯实脱贫基础。四是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对象确定、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安排、扶贫实际效果等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公开、接受监督,确保贫困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督查考评机制,保障精准扶贫效果,实现同步脱贫摘帽目标。
(执笔:郝民生 屈生慧 陈刚锋)
关于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18-03-05 08:55:04 来源:商洛政协 编辑: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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