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协2017年度工作安排,8月下旬,市政协科教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文广新局负责同志和有关方面专家,在苏红英副主席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山阳县、洛南县就“商洛戏剧的传承与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洛戏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特色各异的商洛花鼓、商洛道情、秦腔、眉户、汉剧、豫剧等地方剧种,根植民间,竞相争艳。商洛历届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戏剧的传承与发展工作,相关部门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探索文化改革新思路,学习借鉴传承发展新方式,形成了一批享誉省内外的精品剧目,为商洛赢得了“戏剧之乡”的美誉。商洛花鼓和商洛道情先后被列为国家第一、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商洛文化绿洲的代表品牌。今年9月上旬,商洛花鼓戏《夫妻观灯》、《屠夫状元》和商洛道情戏《一文钱》走出国门赴乌克兰演出,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了商洛地域文化的独特魅力。
1、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促进戏剧传承发展。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制定了《商洛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将艺术精品打磨提升、重点剧目创排、文化遗产保护及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内容纳入市、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深化艺术院团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国有演艺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戏剧艺术表演团体运作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共登记普查出包括花鼓、渔鼓、道情等戏曲10余种,将传承发展地方戏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从制度保障层面促进了商洛戏剧的传承与发展。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戏剧传承条件。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文化建设项目资金,不断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三馆一站一中心”提质升级工作正在加快实施,目前已建成商洛大剧院和洛南、山阳、柞水3个县级文化艺术中心,市文化艺术中心和商南县文化艺术中心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商洛花鼓、道情传习馆项目建设资金已拨付到位。已建成省级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6个、在建4个,建成配有群众文化广场和文化舞台的村级文化综合服务中心338个。为商洛剧团和7个县区剧团配备了流动舞台车。为全市1200多个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送了多种乐器和音响设备等文化活动器材。
3、重视戏剧人才培养,强化戏剧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老一辈戏曲艺术家“传帮带”模式,不断壮大戏剧人才队伍,一方面与艺术院校合作,加强优秀青年艺术人才的培训和引进。今年,选派商洛市剧团王鹏了参加陕西省文化厅组织的优秀艺术人才进修,推荐的山阳县剧团王有山参加了2017年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高级研修导演班培训并顺利结业。经过各方努力,丹凤县剧团招收了17名乐队管理人员,其中11人送陕西省职业艺术学院培训,6人已经上岗;洛南县剧团新招了16名专业戏曲演员。随着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我市已形成了以田井制、舒茶花、刘安民、王向明、辛书善、王海青、陈淑敏、王全德等为代表的商洛戏剧家群,在推动商洛戏剧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扶持精品剧目创作。近年来,市、县(区)政府不断加大对文化工作尤其是戏剧创作经费的投入,对改制后的国有院团,在人才引进、演出、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多方面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创作了一批精品剧目,商洛花鼓《月亮光光》《带灯》、洛南秦腔《御史还乡》《沉香》、眉户剧《女儿沟》、镇安花鼓《聂焘》、商州花鼓戏《紫荆树下》、商南历史剧《闯王寨传奇》、山阳舞剧《枪魂》、柞水渔鼓《孝义川》等一大批优秀剧目多次在省内外演出获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工作,今年计划配套资金70万元,落实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60场次,市、县(区)两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工作正在积极落实当中。
5、加强院团交流合作,促进戏剧繁荣发展。加强学校戏曲知识教育,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市剧团和商洛学院联合成立了“商洛学院戏曲学院”,采取专题讲座、戏剧演出等形式,定期进校园推广商洛地方戏曲文化。扶持民间艺术院团发展,组织专业院团对民间院团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院团与民间院团的艺术交流。商州的山花艺术团、洛南的民间戏曲剧团、山阳的红枫艺术团、镇安的花鼓剧团等民间艺术团常年活跃在县城周边和广大农村、社区,演出商洛花鼓、秦腔、眉户、汉剧、豫剧等地方戏剧,成为繁荣发展商洛戏剧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欣赏水平和审美意识日益提高,商洛戏剧的传承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体制机制不活。长期以来,我市国有剧团承担着戏剧演出和传承保护的双重任务。2010年文化体制改革后,市县两级国有剧团实行转企改制,戏剧的传承发展失去阵地和人才保障。现行体制机制与戏剧传承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是事业编制被核销,造血功能严重受损,生产经营力不从心,只是被动依靠政府购买开展剧目生产、送戏下乡、节庆演出等公益性活动。二是舞台表演艺术在既往文化消费中的主导地位逐渐被影视等大众传媒所取代,舞台艺术消费方式也从单一的剧场消费向更为便捷的电视、网络、音像制品等消费方式扩展。舞台艺术在贫困山区的生存空间十分有限。三是国有剧团没有市场经济中摸爬滚打的经验,改制后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艺术生产自身的规律,市场活力难以激发。
2、专业人才匮乏。国有院团体制改革后,近一半年富力强且有丰富舞台经验的演职人员因享受政策提前退休,从编剧到演职人员,各类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普遍存在,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受到严重影响。商洛市剧团自2010年至今没有招聘过演职人员,各县(区)剧团虽相继招聘了一批学员,但其身份、待遇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传统戏剧受到来自国外和新兴文化形态的双重冲击,戏剧传承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年青人大多数对传统戏剧冷淡、疏远,不愿意学习和传承传统戏剧,使得一些优秀剧种后继无人,濒临消逝。
3、经费投入有限。文化体制改革后,我市8个国有艺术院团中,除商州区、洛南县剧团为全额拨款外,其余6个院团均为差额拨款单位,地方财政基本上只能保证人头工资,一些大型剧目因人员、经费短缺而无法排演。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虽逐年增加,但用于戏剧生产的很少,无法满足新剧目创作和演出,一些获奖剧目也得不到普及推广。市、县(区)两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演出经费属于被动支取和象征性补助,演出场次越多,亏损越大,形成恶性循环,演出积极性难以调动。
4、民间艺术团体发展动力不足。目前,我市虽然拥有一批民间艺术院团,但因为缺少专业培训和政府资金扶持,多以小戏小品和传统的老剧目演出为主,新编优秀剧目几乎为零。有些团体虽然能够坚持演出,却常常因缺乏专业艺术人才和发展资金,导致演出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发展前景堪忧,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三、工作建议
为切实加强商洛戏剧的传承和发展工作,建议如下:
1、突破制约发展瓶颈,为商洛戏剧传承发展提供阵地保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首先要确保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戏剧艺术表演院团的体制机制,加强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有利于戏剧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是商洛戏剧传承与发展的根本所在。建议借鉴外地艺术团体的改革经验,设立商洛市戏剧研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商洛剧团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专门从事戏剧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等工作,为商洛戏剧传承发展提供体制保障。持续推动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各县(区)都建有功能齐全的专业大剧院和各类小型戏剧排练演出剧场。进一步加快商洛花鼓、道情传习馆建设,使之成为商洛花鼓和商洛道情两个非遗剧种保护传承、展示演出、研讨交流等系统化、规模化的文化基地,为商洛戏剧传承发展提供阵地保障。
2、健全培养引进机制,为商洛戏剧传承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尽快出台我市戏剧人才培养长远规划,建立完善戏剧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戏曲艺术属于口头传承艺术形式,商洛戏剧要得到传承和发展,最重要的是保护好具有源头活水的传承人,培养新一代中青年演员。加大与高等学院合作力度,在开展交流演出的基础上,为商洛定向培养戏剧人才。坚持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选派优秀人才赴省内外艺术院校进修深造。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发挥老艺术家教学传承作用,完善戏曲艺术表演院团青年人才培养机制。畅通专业人才的引进通道,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积极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将转制为企业的戏曲艺术院团和民营戏曲艺术院团中的专业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围,保障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3、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为商洛戏剧传承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以扶持精品创作、人才培养、剧种保护和大型艺术活动为重点,设立商洛市戏曲传承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戏曲艺术发展。以送戏下乡、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重点,建立商洛市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补贴制度。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尽快落实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推动传统戏曲类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发展。全面落实市、县(区)两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成果。戏曲的老根是平民艺术,生于民间、养于民间、存于民间,要不断加大对民间艺术团体的扶持力度,促进民间艺术团体持续健康发展。
4、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扩大商洛戏剧的社会影响。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加强对文艺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努力在全市形成重视和支持戏剧传承发展的共识,为振兴繁荣商洛戏剧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戏剧是人的艺术,戏剧传承和发展离不开观众的支持与厚爱。持续推动戏曲进学校进程,普及戏剧知识,积极培养和发现中小学生戏剧爱好着,拓展商洛戏剧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通过网络媒体、影视书刊、活动节庆、广场文艺、校园文化等活动持续加大对商洛戏剧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商洛戏剧的社会影响。
5、坚持传承创新并重,不断丰富“戏剧之乡”内涵。准确把握传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做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持续挖掘、整理传统剧目,在保护好商洛戏剧传统特色和精华的基础上,将传统演艺与现代舞台技术相结合,为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活力。高度重视传统文化与现代观念的融合发展,以新理念、新思维、新视觉积极应对文化体制改革对戏剧传承发展带来的冲击与挑战,让戏剧紧跟历史前进的步伐,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积极拓展市场运作模式,探索生产营销路径,不断激发戏剧市场活力。秉承“戏剧之乡”的历史传承和剧目优势,坚持创作生产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的优秀作品,让精品剧目持续撑起“戏剧之乡”一片蓝天,续写商洛戏剧新辉煌。(执笔:石新卫 何旭阳)
关于“商洛戏剧的传承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18-03-05 08:56:45 来源:商洛政协 编辑: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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